记者从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,吉林省持续推进荒漠化土地综合治理,建设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生态安全体系,在荒漠化地区建成了带、片、网、乔、灌、草相结合的绿色屏障。
近年来,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荒漠化防治,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,采取人工造林、封原育草、林草湿生态连通、土地整理等综合措施,统筹推进荒漠化土地治理工作。省林草部门在荒漠化地区开展了“三北”防护林、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、退化林草修复、防沙治沙工程、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等生态建设工程,大力推进荒漠化治理进程。2016年以来,吉林省共完成荒漠化土地治理面积183.15万亩。
加强领导,高位推动荒漠化防治工作。全省建立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,省政府与荒漠化地区各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签订了防沙治沙责任状,把防沙治沙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工作日程,制定了《市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》。确定每年4月份为全省“造林绿化活动月”,组织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活动和荒漠化治理活动。2021年,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吉林省第三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》等方案和意见,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荒漠化防治的目标和任务。
攻坚克难,用重点工程带动荒漠化防治。以 “三北”工程为重要依托,以中西部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为突破口,积极开展防沙治沙工程,大力开展全省大规格国土绿化行动。根据不同地域特点,全省因地制宜确定区域建设重点,着力解决区域突出生态问题。启动省级防沙治沙专项补助资金治沙造林工程项目,对沙化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治理,规模推进,提高土地荒漠化防控能力。
携手防治,增强荒漠化治理合力。吉林省坚持实行党委、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协作的荒漠化防治工作机制。发展改革部门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,在编制全省“十三五”规划、西部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等规划时,将荒漠化防治列为重点内容;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荒漠化防治工作;畜牧部门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,累计改良草地358万亩、禁牧面积840万亩;农业农村部门探索推广发展节水农业,减少荒漠化产生的可能性;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落实荒漠化地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环评审核项目200余个;林草部门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,以林草植被为主体、采取综合性生物措施治理荒漠化土地。
探索创新,拓展荒漠化治理新模式。针对全省荒漠化地区造林树种单一、周期长、见效慢、效益低等问题,大力推广文冠果、沙棘、山杏等生态和经济兼用树种造林,引进开展了枸杞、扁杏、柽柳等灌木经济林树种。鼓励多渠道投资,吸引多主体造林,制定优惠措施引导企业、个人和社会组织进入造林绿化领域,减轻了荒漠化治理造林投入资金的压力。在发挥地方国有林场造林绿化主力军作用基础上,大力发展造林合作社和造林大户参与造林绿化和荒漠化治理,鼓励采取租地、合作等方式造林。
通过一系列举措,极大改善了全省荒漠化地区的生态环境,保护了黑土地和粮食安全,促进了生态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。吉林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工作结果表明,全省荒漠化土地治理大于破坏,沙化土地继续保持逐渐缩小的态势,实现了整体稳定、逐步逆转,荒漠化地区结束了“沙进人退”的历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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